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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12-03 信息来源:信息化发展科

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

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

通   知

 

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各相关单位

为充分发挥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、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,按照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》(豫工信办产融〔2021〕205号)有关要求,面向全市开展2021年国家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

项目应聚焦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,在技术发展和融合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,解决行业迫切需求,推广价值高,带动作用强,可作为典型案例在物联网行业进行推广示范。项目分为“关键技术攻关类”和“融合应用创新类”两个类别。

(一)关键技术攻关类

项目在物联网领域相关智能感知、新型短距离通信、高精度定位、边缘计算、操作系统、可信安全、数字孪生等方向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;在物联网与5G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方面,促进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,夯实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。

(二)融合应用创新类

项目助力智慧城市、数字乡村、智能交通、智慧能源、公共卫生、智慧农业、智能制造、智能建造、智慧环保、智慧文旅、智能家居、智慧健康等重点领域应用发展,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垂直行业的深度融合,有力支撑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。

(二)申报材料要求客观、真实,重点突出技术创新点和典型应用案例。

(三)已列入往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。

(一)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内企业积极参与,并做好推荐方案审查和宣传推广工作。

(二)网上填报:申报单位登录“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系统”(www.iotproj.cesi.cn),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。申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,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。

(三)请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1217日前,将《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申报书》(一式三份,见附件1)、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(一份,含附件2汇总表)纸质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发展科,电子版(word及pdf格式)统一发送邮箱hngxwcyrhb@126.com。

  人:申戈

联系电话:3233082

 

附件:1.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申报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.2021年国家物联网示范项目报送信息汇总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3.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(豫工  信办产融〔2021〕205号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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