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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5G项目备案登记暨加强5G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4-07 信息来源: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:

为加速推动5G产学研用深度融合,进一步发掘5G创新场景,促进5G项目有序对接,现就开展5G项目备案登记暨5G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建立5G项目征集和备案机制

1.备案主体:5G网络建设类项目,由中国移动安阳分公司、中国联通安阳分公司、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、中国广电安阳分公司、中国铁塔安阳分公司集中申报。技术研发、场景应用、产业发展类5G项目,由建设单位作为主体申报,作为合作方的通信运营企业、系统集成企业可以协助建设单位填报。

2. 填报内容:

(1)需按《安阳市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1年度5G项目的通知》(安5G办〔2020〕5 号)的规定要求,填写附件1《安阳市2021年度5G项目申报表》、附件2《河南省2021年度5G项目申报表》、附件3《安阳市2021年度5G项目推荐汇总表》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。

(2)提供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开发协议复印件(合同内容无实质性建设内容或建设内容与5G无关的项目不予备案登记)。

(3)市直单位5G建设项目、市级通信运营商5G网络建设类项目直接报市5G办,其他单位及企业(含央企、省属企业)的5G项目按属地管理报所在县(市、区)工信部门备案后,由县(市、区)工信部门推荐报送到市5G办。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。

3. 工作安排:

(1)5G项目征集和备案工作为日常工作,各备案主体每周一向市5G办集中报送。

(2)对于在市5G办备案的项目,市5G办将在对备案内容审核的基础上,对合理且符合市场规则的对接需求,为建设单位、合作单位以及5G网络服务商建立绿色对接合作通道,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工信部门的5G专班为其提供政策、督导、资源协调等服务,促进项目的落地、启动和稳步推进。

(3)对于未在市5G办登记备案的潜在项目资源,市5G办将以共享项目信息、开展县区专项对接活动等方式,组织五家通信运营企业、系统集成商等与潜在建设单位对接,建设单位可择优自由选择服务商。

二、健全5G信息报送机制

信息报送严格按照《安阳市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5G产业发展工作信息简报信息通报和信息专报制度的通知》(安5G办〔2020〕2号)执行。

1. 信息报送内容:5G网络(基站)建设情况、5G场景打造情况、5G重点项目推进情况、5G相关产品研发生产情况、本单位5G推进会或发展论坛、5G疑难站址或转供电协调解决情况、本单位5G重要文件发布或工作措施情况、对外合作交流签约情况、5G产业或项目引进情况、本单位5G综合工作分析、本系统重点解决方案等。

2. 信息报送要求:各县(市、区)工信主管部门,每月报送5G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2篇。5G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(市直委局),有项目建设或5G场景建设任务的单位每月报送5G工作动态信息1篇,没有项目建设或5G场景建设任务的单位每季度1篇。各通信运营企业每月报送5G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3篇。

3. 建立全市5G信息简报通报及考核制度:

(1)考核基准分70分,加分30分,满分100分。各县(市、区)工信主管部门、5G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(市直委局)、五家电信运营企业上报信息被省5G办采纳,加3分。被市5G简报采纳加1分。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发布。

(2)建立每月、每季度信息报送统计通报制度。每月通报发送到各单位主管领导,每季度通报发送到市政府主要领导、各县(市、区)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单位主要领导。对于连续2个月未完成信息报送的单位,由市5G办发督导函到各县(市、区)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单位主要领导。


联 系 人: 李媛媛  申戈(市工信局信息化发展科)

联系电话: 3233055 3233082

邮    箱: aygxjxxb@126.com

地    址:安阳市日报社大楼工信1312、1305室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3月31日